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0年修订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市属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0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预案(2010年修订版)
1 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的危害,指导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以人为本、资源整合的工作原则。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