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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资金修复水尾水陂干渠第二渡槽工程的批复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资金修复水尾水陂干渠第二渡槽工程的批复
(昌府办函〔2010〕56号)


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资金修复水尾水陂干渠第二渡槽工程的请示》(昌水务[2010]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省财政厅今年下达我县南妙水陂渠道修建及灌区配套项目资金65万元。后因工程内容部分调整,调整后项目预算资金49.8万元。目前,南妙水陂渠道修建及灌区配套工程已竣工验收,工程结算49.75万元,节余资金15.25万元。鉴于我县叉河镇境内水尾水陂干渠第二渡槽急需修复,同意调整2010年度南秒水陂渠道修建及灌区配套项目剩余资金12.56万元用于水尾水陂干渠第二渡槽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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