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前期准备(9月15日前)
1.召开省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团队建设工作;
2.拟定下发《关于第二批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推荐的通知》;
3.拟定下发《2010年度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遴选工作方案》。
(二)申报推荐(9月30日前)
1.实行创新团队负责人申报制。创新团队应明确团队负责人和首席专家,团队负责人主要负责管理、协调等工作,首席专家主要负责指导团队开展研发工作。团队负责人可兼任首席专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设首席专家。创新团队负责人应如实填写《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等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推荐上报归口管理部门。
2.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遴选条件,对本地区或本单位的申报团队进行初选后推荐上报我厅。
3.省科技信息研究院项目受理中心统一受理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4.根据申报情况,与申报单位和带头人进行沟通,引导团队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优化。
(三)审查评选(12月31日前)
1.确定标准。依据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方案》等文件,结合产业、科技发展现状,审定《2010年度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评审框架标准》。(该步骤9月30日前完成)
2.资格审查。进行审查后确定有效候选对象。凡团队研究方向不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团队带头人年龄偏大、承担课题过多或其它事务多无足够时间和精力带领团队、团队没有跨单位整合资源、没有实行产学研结合以及其他不符合团队建设要求的申报团队,原则上不予支持。(该步骤10月20日前完成)
3.基础评审。重点从技术层面对申报团队的发展基础和发展规划,包括科研水平、拟开展的研发、推广、产业化项目的经济技术前景等进行评判。同时,对“由海外引进的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团队”和“由海内外引进的具有国内顶尖水平的团队”是否达到国际一流或国内顶尖水平进行综合评判。(该步骤10月31日前完成)
4.实地考察。对通过基础评审的团队分工业、农业、社会发展3大领域进行逐个、逐单位的实地考察,按照真人才、真技术、真贡献、真扶持、真配套的要求,通过实地考察团队所在单位、与团队带头人和单位负责人座谈、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了解所在单位对团队的支持力度和管理机制,考察团队成员之间是否具有协作精神,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就专家在基础评审过程中提出的疑问进行核实。(该步骤11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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