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努力完成今年和“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全年和“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对已提前完成的目标,要提出更高的要求,争取再上一个新台阶;对经过努力能够完成的目标,要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对差距较大的目标,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争取最好的结果。各项工作务必要抓紧、抓细、抓实,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产业和项目上。
(二)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进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培育长兴蓄电池、南浔木地板、织里童装、安吉椅业、德清生物医药等5个100亿元级的现代产业集群示范区,重点推进德清临杭物流园区、南太湖科研设计、南浔国际建材城、织里童装4家省级集聚区建设,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121”工程。加快实施六大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规划,抓好一批产业基地、企业创新平台和重点项目,大力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的规模和技术水平。加快南太湖特色新兴产业集聚平台的规划报批和启动建设,着力推进东部新区、临沪、临杭、临港等平台建设。全面落实节能降耗各项措施,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切实加大节能减排项目特别是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力度。
(三)全力确保投资较快增长。加快推进宁杭铁路湖州段、湖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杭长高速公路二期、特高压输电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未开工重点项目尽早开工,争取重点前期项目提前开工,督促一批中小型项目尽快开工。全面推进“1010”工程建设,统筹推进重点片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心镇、中心村、农房改造和新农村示范带建设。继续坚持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开展项目建设专项督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安全。加强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加快中央投资项目实施进程。加大金融保障力度,优化信贷投放结构,拓展新的投资领域,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资金支持。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加大低丘缓坡开发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宅基地整理。认真落实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新三十六条,力争在扩大民间资本投入方面实现新突破。
(四)强化大企业培育工作。进一步引导企业深化改革、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管理水平,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引导大企业带动本地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初创型企业的财政扶持和风险支持,引导初创型企业做大做强。以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载体,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加强政策服务、信息服务、项目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深化政银企合作,加大政府资金与信贷的结合力,发挥政策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和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通过创新抵质押产品,加大对成长性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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