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创新农村服务业发展机制。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大力发展并规范提升“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加快乡村休闲旅游景区景点和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积极创建乡村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着力打造“美丽乡村”旅游目的地。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建设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的冷链系统和物流配送系统。加强农村商业网点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的规划建设,逐步建立以县城为龙头、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流通网络。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优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机制,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多样化服务。
(二)创新完善城镇化和农村新社区联动建设机制
基本思路:按照“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城市化联动推进、协调发展”思路,以中心镇、中心村建设为重点,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有序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和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率。
1.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和规划体制。建立健全城乡规划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修编完善市域总体规划,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完善市-县区-中心镇-中心村规划体系。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县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建立市域内新农村建设重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产业平台建设规划共编、工程共建、功能共享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城乡联动、统筹发展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健全规划决策机制,健全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检查的管理机制。重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
2.建立健全新型城市化推进机制。坚持把中心镇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战略节点,围绕把中心镇培育成为小城市的目标,加大中心镇培育力度,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和土地集约,加快中心镇转型升级,力争2个中心镇列入省中心镇培育发展成为小城市改革试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赋予中心镇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财政体制,建立县区财力向中心镇倾斜的政策机制,对中心镇规划区内的规费、土地出让金等实行优惠。创新投融资体制,鼓励以镇(街道)为单位组建投资公司,实施资产资本运作,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权益,积极引导农民进入城镇就业、创业和定居,提高城市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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