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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专员办关于征求金融企业财政财务管理培训意见的通知

陕西专员办关于征求金融企业财政财务管理培训意见的通知
(财驻陕监函〔2010〕3号)


各驻陕金融企业:

  近年来,随着财政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企业资产、财务、会计政策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了满足各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更新知识、加强业务培训的要求,财政部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协调,提供以下培训方案:

  一、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合作,设计针对金融企业财政财务管理的培训班,聘请业内专家和知名学者授课,课程相对固定,时间五天左右。

  二、培训班每班控制人数在50人左右。此项培训是财政部服务被监管单位、宣传财政政策的一项实际措施,坚持各金融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对参加培训人员按对财政系统内部办班的标准收费。

  三、培训班视各单位培训意向情况设立,分批确定培训时间,各单位可就本单位计划参加的人员和每班可以参加的人员进行规划。有分支机构的金融企业,可将分支机构培训需求一并填列。

  四、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是我国培训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的最高学府之一,设备先进、风景宜人,财政部设计的培训方案针对性强,希望各金融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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