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增强土地利用规划的严肃性,努力保持耕地占补平衡,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建设局等)
(三)加快推动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贯彻落实节能降耗强制性地方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大力支持推广开发和推广节水、节电、节煤、节材和废弃物资源化的关键技术的应用,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太阳能和浅层地热利用,努力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市经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利局、湖州电力局、市质量技监局)
(四)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在化工、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行业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重点领域基本建成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由市经委、市贸粮局、市发改委组织实施)
(五)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按照“设立长三角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要求,深入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的治理,加大矿山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对200米以上的山体及湿地保护,进一步改善全市地表水和空气环境质量。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扎实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工作,加快推进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等)
九、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一)优化进出口结构。鼓励出口企业调结构、创品牌,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加强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和应对体系建设,探索攻防并举的维权机制,帮助出口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由市外经贸局、市经委组织落实)
(二)推进“大通关”建设。完善涉外部门协作和联手服务机制,不断扩展“大通关”的覆盖范围,切实为涉外企业的对外贸易创造良好环境。(牵头部门:市外经贸局,具体组织落实部门:湖州海关、湖州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外汇管理局、市交通局等)
(三)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强化产业招商,突出六大重点特色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及现代服务业,坚持外企、央企、省企、民企四轮驱动,着重引进一批“大好高”项目。深化细化产业投资导向目录,严把产业政策、投资强度、安评环评等关口,进一步提高引进项目的质量。(牵头部门:市外经贸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招商局等)
(四)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按照“一体化发展”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收购品牌、建立基地、抢占资源,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拓展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空间。(牵头部门:市外经贸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经委、市发改委等)
十、加快社会事业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扎实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建设。加强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文化“八有”保障工程,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主流媒体和网络等新兴媒体建设,着力提高舆论宣传和引导能力。(由市文广新局、湖州广电总台组织落实)
(二)加快教育科技和谐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教育布局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建好一批区域性初中,完成合格完小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实施职业教育“五大工程”,加快培养适应转型升级需要的职业技术人才。加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强化办学特色,加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完成以“领雁工程”为载体的骨干教师培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促进教育内涵发展,着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