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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等关于印发广东省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地方划转收入清算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当地财政部门(公章)  日期:   专员办(公章)  日期:
  填表说明:1.该表1-6栏次由地方财政部门填写;7-8栏次由专员办填写;
  2.应划转收入与实际缴纳金额差额为负数时,限额调库金额填写0;
  3.若当地有2家以上(含2家)炼化企业,需分别填写《   市(县)炼化企业划转收入调库情况审核表(汇总)》、《  市(县)炼化企业划转收入调库情况审核表(分户)》;若只有1家,则只需填写《   市(县)炼化企业划转收入调库情况审核表》即可。

  附件4:
  市(县)炼化企业划转收入调库情况审核表(分户)

  企业名称:        所属时期:  年  月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栏次

项目

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本季数

累计数

本季数

累计数

本季数

累计数

1

实际划转收入

 

 

 

 

 

 

2

应划转收入

 

 

 

 

 

 

3=1-2

划转调库金额

 

 

 

 

 

 

4

实际缴纳金额

 

 

 

 

 

 

5=2-4

限额调库金额

 

 

 

 

 

 

6=3+5

合计调库金额

 

 

 

 

 

 

7

专员办确认调库金额

 

 

 

 

 

 

8

差异金额及原因说明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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