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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办公室、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教师节表彰工作的通知

  6、参加教材关考试、学科考试、师德考试成绩均为合格以上;

  7、无违法违纪现象,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评选推荐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等额推荐,推荐候选对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所在乡镇、站(校)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被推荐个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重点向农村教育、义务教育倾斜,尤其是要向长期在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从教的教师倾斜。

  (四)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和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评选推荐办法

  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于2010年9月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县教育局政工股:

  1、《威宁自治县2010年优秀教师申报表》

  2、《威宁自治县2010年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3、《威宁自治县2010年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上述材料均用16K纸打印一式2份上报,先进事迹要求在500字左右,内容准确、生动、详实。《推荐人选一览表》须同时以电子表格报送电子文档。

  五、奖励方式

  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县委、县人民政府将对评选推荐出的先进个人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并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六、加强对评选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做好2010年教师节的表彰工作,各乡镇、县直中小学(园)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人选的推荐、申报和审核工作;县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做好全县的审核工作。

  附件:

  1、威宁自治县2010年教师节表彰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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