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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0〕180号)


各县(市、区)政府,梧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意见》(梧发〔2010〕27号)要求,为加强对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梧州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王 凯 市长

  常务副组长:全桂寿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 彭健铭  副市长、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 徐文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邵 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旭长 市工信委主任

  徐 波  市科技局局长

  刘 廷  市财政局局长

  王奕森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福安 市环保局局长

  韦 俊  市住建委主任

  苏建中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彤宇 市商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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