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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拔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拔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今年6月份以来,我县部分乡镇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部分村民房屋毁损较为严重,生命财产受到威胁,须立即进行重建和搬迁,避免因此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切实改善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下拔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资金198万元,用于各乡镇房屋毁损倒塌户和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户的房屋恢复重建,每户按2000-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逐户核实,张榜公布,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和截留挪用,按时足额发放到户,并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资金统筹使用。资金使用完毕后,及时向县民政局核销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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