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动发现、挖掘我县的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利用电视台宣传报道禁毒工作的动态,特别是禁毒工作者的先进典型事迹。
(六)为全县开展重大禁毒宣传文艺活动,提供一切可能条件。
(七)全面落实“双轨三级”及“八包”责任制。
(八)抓好禁毒帮扶工作。
十四、县工商局
(一)依法对娱乐场所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管理。
(二)加强广告市场管理,查处对戒毒治疗药品、医疗器械、治疗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
(三)与公安局、文广局共同履行对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擅自经营娱乐场所的行为。
(四)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五)全面落实“双轨三级”及“八包”责任制。
(六)抓好禁毒帮扶工作。
十五、县安监局
(一)组织开展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督促相关企业组织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指导、监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
(三)对非法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全面落实“双轨三级”及“八包”责任制。
(五)抓好禁毒帮扶工作。
十六、县林业局
(一)安排、督促林业派出所,做好林区内毒品原植物的禁种和铲除工作,依法打击林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二)做好林区禁毒宣传工作。
(三)全面落实“双轨三级”及“八包”责任制。
(四)抓好禁毒帮扶工作。
十七、县邮政局
(一)加强对邮路工作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其能正确地识毒、辨毒和拒毒。
(二)落实好禁毒工作责任制,实行寄递物品收寄验视制度,严防毒品进入寄递渠道。
(三)自行组织毒品检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缉毒品。
(四)及时掌握通过邮路贩毒的动向,配合公安机关对逃避检查或不配合禁毒工作的寄递人员进行查处,对失职、渎职或为贩毒分子提供方便的寄递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全面落实“双轨三级”及“八包”责任制。
(六)抓好禁毒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