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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李国宾      县经贸局副局长
  金斯拜克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周润年      县农业局执法大队队长
  钱友强      县工商局市场合同消保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主任由钱友强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日常工作。
  四、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自治县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3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14日):召开自治县消费者协会理事会,安排部署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公布地区2009年消费者十大投诉热点;开展食品安全和农资知识普及活动;完善基层“一会两站”工作机制;县领导作电视讲话。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3月25日):召开自治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纪念大会,命名2009年度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开展大型咨询服务、现场受理投诉举报、识别假冒伪劣商品、产品和企业形象展示系列活动;发布消费信息和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和避开消费陷阱;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农资、农机企业和农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律师等人员现场宣传消费政策,普及消费知识,解答维权问题,传授相关技能;开展商品销售和服务领域集中检查及行业内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总结汇总阶段(3月26日-3月30日):各成员单位对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期间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填写上报2010年“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情况统计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按照政府领导、消协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的模式,充分发挥消协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活动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单位)、县消费者协会各分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统一活动主题、统一宣传口号、统一咨询服务、统一活动时间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确保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畅通,问题处理快速及时。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并于3月20日前,将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品种、名称、数量、价值等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分门别类、科学销毁、回收利用、保护环境”的销假原则,联合有关部门组织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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