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别区(县)局与税务师事务所签订代开协议,而税务师事务所未单独设立代开点,而是委托运输企业代开票,容易造成管理失控、责任无法落实。
(五)税务机关发票发放量过大,中介机构代开点发票存量过大,造成长时间未缴销、作废发票及印鉴管理不严格,今后应严格按按区局《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中介机构税收管理办法》要求管理发票。
(六)个别代开点人数设置未达标,要求双人持证上岗,对软件、硬件、税票及现金管理到位,各点要求不尽完善,区(县)局应要求代开点进行整改。
(七)部分中介机构汇缴时,用中介机构名义汇缴,应用税务机关名义汇缴;有些分局缴票不够及时。部分税务管理人员工作不够细致,销票时间间隔过长,甚至超过15天以上。
(八)个别中介机构代开点对安全防范意识不到位,防护设施缺乏,代开人员存在麻痹思想。
(九)部分区(县)局对中介机构代开点兑付手续费不够及时。
二、2009年中介机构年审亮点
(一)此次检查,各区(县)局在2009年运输发票管理较往年管理更为严格,领导重视。头屯河区地税局发票监管工作开展较好,各环节严格按岗责体制要求设置,相互监督,最终发票、完税证、缴款书经审核后,由税政法规科保管。虽占用人员、场地,但我们认为,这一办法能从一定程度上较为有效的杜绝发票违规情况发生,监督中介机构,防止违规开票。
(二)水磨沟区地税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各部门分工明确,检查工作全面细致,着力点清晰明确,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彻底,并积极在纠错补漏中完善了相关的管理办法。
三、2009年中介机构年审意见、建议
(一)由于发票使用量大,抽查面小、没有反映出发票问题。市局将在今年起,每月对不少于3户中介机构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区(县)局结合发票缴销随机抽查,每月对不少于1个代开点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违规操作的中介机构坚决取缔。
(二)各代开点现金接手量过大,容易出现安全及侵占税款问题。区(县)局尽快使用pos机解决此问题。
四、表彰通报结果
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管理工作,决定对头屯河地税局、水磨沟地税局在此特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各局之间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取长补短,以此次年审为契机,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加强对代开票中介机构的管理,把2010年中介机构代开发票管理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