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浙商务法发〔2010〕114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义乌市市场贸易发展局,义乌市外经贸局:
“十二五”规划是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和谐社会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目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开始编制工作,由我厅编制的我省首个“浙江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于3月正式启动,部分市也已开始着手编制本市的商务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做好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十二五”期间是国际、国内形势极为复杂多变的五年,同时也是商务发展极为重要的战略期、机遇期,将对我省商务发展方式转变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编制和实施好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商务领域全面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规划编制明方向、定目标、抓重点、做大事的指示意见,结合本地商务发展特点,着力增强规划的指导性、战略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认真、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地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着重抓规划的进展情况和编制质量,要明确日常分管领导及责任处室,落实专人和工作经费;加强与本地政府规划编制部门和省商务厅的联络和沟通,确保规划按时保质完成。
三、为配合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自愿原则,请于4月20日前报送本地今年的课题(限报1个,要求与本地规划相结合、内容在全省商务工作中具有一定优势的领域),省商务厅将选择部分课题作为省级课题。
请各单位同时将规划编制责任处室及联络人一并报省商务厅(见附件)。
联系人:省商务厅政法处 戴争光
电话:0571-87056024 传真:0571-87051554
附件:课题申报表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课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