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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品牌专卖连锁网络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加大宣传力度,对纳入试点的企业和产品将进行统一宣传,进一步扩大市场影响。

  (五)由政府搭建对接平台,推进试点企业的产品进入省内知名流通企业销售或者开设专柜,扩大试点企业产品的省内市场的占有率。

  请各市和省属企业于 5月15 日将上述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分别报省商务厅(商发处)和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 吴 哲 0571-87057546 87057547(传真)

  省财政厅 夏慧民 0571-87058472(兼传真)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附件:
  品牌专卖连锁网络建设试点企业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总部地址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注册资金

所属行业

是否开展特许业务

特许备案号

自主品牌名称

2009年销售额(万元)

2009年利润(万元)

2009年税收(万元)

企业员工(人)

现有门店(个)

直营店:

分布区域

加盟店:

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品牌称号

产品主要销售渠道及各渠道比重

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应用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如,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是否有无违反财政、税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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