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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葫芦岛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4、组织好“听民声、征民意”活动。各有关单位要依托网络、媒体等载体,通过组织活动、发放调查问卷、电话调查等形式,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教育、卫生、环保、城建、社保、物价及供水、供电、供暖等单位为本次活动的重点单位。请各单位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于5月20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经市政务公开办汇编后,报市政府领导和省政务公开办作为决策参考。
  5、5月10日至5月15日,利用出租车LED显示屏滚动播发“5·15政务公开日”宣传语。5月15日当天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5·15政务公开日”宣传短信。
  6、做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上线工作,在与群众互动中倾听民声、答疑解惑。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纠风办2010年全市 “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工作要点》要求,组织有关领导走进直播间,接听群众电话,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7、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5月15日,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组织有关业务人员走进社区、乡镇(街道)、村屯解答群众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和各种政策咨询,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8、未参加“5·15政务公开日”集中户外宣传活动的市直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开展有特色的宣传和服务活动。
  9、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或研讨会,组织好民意征集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开展集中统一的大型政策咨询等活动。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立足群众需求,通过走进乡镇(街道)和村屯,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活动。要制定具体翔实、可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于4月25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和指导意见,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尽快制定具体的“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并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把基层“政务公开日”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2、创新“政务公开日”活动形式。要结合实际,在充分总结本地区、本部门以往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创新,立足群众需求,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开展特色鲜明的“政务公开日”活动,提升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防止铺张浪费,搞“面子”工程。
  3、推进“政务公开日”活动向基层下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日”活动,政务公开办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好部门领导、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基层站所以及办事项目、各惠民政策下基层进社区等活动,让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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