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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等部门关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继续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各地要根据前四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学合理制定2010年节能目标,按照签订率100%的要求,分层分级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对各级、各部门和各重点用能企业2009年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考核,并加强对2010年目标进度完成情况的督查;各地要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07〕63号)要求,加快推进能源监察机构和体系建设,保障能源监察工作有效开展;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加强企业能管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统计监测制度。

  (二)加快推进节能规划和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参与浙江省地方能耗限额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对已发布的标准积极做好宣贯和对标工作;制定《衢州市节能降耗“十二五”规划》,开展《衢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和《衢州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前期工作,为“十二五”节能工作奠定基础。

  (三)加快实施新上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即将出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制定出台《衢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各地、各部门在招商引资中,要将项目能耗水平作为重要审核条件,严格把关;对未通过能评而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积极发挥财税金融政策导向作用。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和促进企业节能技术创新和改造;做好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以及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和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减计收入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根据信贷投向分类指导原则,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节能降耗重点工程、节能技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的新增贷款投放。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进一步探索扩大企业节能环保信息录入征信系统的范围。

  (五)着力营造全民节能氛围。努力倡导节能消费、绿色生活生产方式,积极倡导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和办公设备,大力开展节能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以“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全市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专题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节能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平台,着力宣传报道“十一五”以来,特别是《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市节能降耗工作举措与成效,及时报道节能领域先进典型,披露曝光节能违法行为,努力使节能意识深入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位公民。

衢州市节能降耗实施计划(2010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领域

五年主要目标

序号

五年主要任务

2010年主要目标

监督指导部门

责任单位

节能降耗总目标

2010年万元GDP能耗达到1.66吨标准煤以下,节约标准煤40万吨。

1

到2010年,各县(市)单位GDP能耗较2005年下降20%,柯城区、衢江区、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05年下降30%。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与下辖乡(镇)政府、各重点耗能企业签订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

全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9%以上。各县(市、区)按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的年度节能目标执行。

市经委

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

第三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5%以上。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

配合省级部门制定和修订10项强制性能耗限额地方标准;80%以上年耗1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管理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推进3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应用工作。

市质量技监局

相关单位

千家重点企业节能推进工程

千家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07年下降20%。实现节约标准煤19万吨。

1

热电企业:推进中压及以下低参数热电机组改造,鼓励抽凝机组改造为背压机组;建立地方电厂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在线监测热电比和热效率,严格实行“以热定电”的产业政策,全市热电企业平均热效率提高10%。

全市节能技改投入15亿元,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平均能耗同比下降6%。

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电力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

2

造纸企业:造纸机采用全封闭式气罩、热泵等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

3

钢铁企业:发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优特钢产品,加大余热、余压、余汽综合利用。

4

水泥企业:提升窑外分解生产技术,实施余热发电。推广联合粉磨生产工艺。

5

其他企业:除上述4大高耗能企业外,其它重点耗能企业单位能耗平均下降15%。

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

通过淘汰小火电、小水泥、小冶炼、小造纸等落后产能,节约标准煤3.5万吨。

1

水泥企业:逐步淘汰直径3米及以下磨机,淘汰落后粉磨能力85万吨。

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能力的任务。

市经委

相关县(市、区)政府

2

工业锅炉:淘汰集中供热区内工业锅炉。

淘汰集中供热区范围内工业锅炉,改造非集中供热区工业锅炉10台。

市质量技监局、市经委、市环保局

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

3

化工行业:推广原料利用率高的绿色化工合成工艺,选用新型催化剂和催化技术及节能高效的合成反应器;推广高效的加热技术、新型的分离、混合、干燥技术和设备。

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

各县(市、区)政府

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推进工程

传统产业产品高端化、附加值增量化,传统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5%,节约标准煤4万吨。

1

服装产业:发挥现有优势,提高装备水平,创新设计,优化系列。

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双千工程”50余项。规模以上优势传统产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8%。

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政府

2

照明产业:完善产品系列,大力发展半导体照明材料。

3

新型建材产业:重点发展高档管材类化学建材、金属-塑料复合型管材、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新型轻质保温墙体材料。

4

塑料制品产业:大力发展工业及建筑配套用塑料管件及制品。

5

皮革产业:重点开发和生产高档产业用革、服装用革、沙发用革等产品。

6

绿色食品及深加工:推动食品绿色化、安全化、精细化、系列化发展。

装备制造业振兴推进工程

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速度高于全部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长速度2个百分点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优势行业的规模和水平位居全国前列,节约标准煤4万吨。

1

通(专)用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我市具有相对优势的风动机械、矿山机械等关键、成套设备及其部件。

实施装备制造业信息化整体提升工程,全市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高于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2个百分点以上。

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政府

2

输变电设备制造业:重点发展高压、环保、低耗、高性能电力变压器及输变电成套设备,发展变频调速系统和交直流伺服系统等机电一体化产品。

技术创新推进工程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相对节约标准煤1.5万吨。

1

技术赶超计划:以工艺节能为起点,产品关键共性技术为突破口,加快实施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技术赶超计划,以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等为重点,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组织实施3项行业龙头企业技术赶超计划项目。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同比增长15%。

市经委、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政府

2

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广应用:重点实施太阳能电池多晶硅等技术开发。重点抓好电机、水泵、风机、节能灯、中央空调、燃油锅炉等6类产品节能达标。扶持节能新产品技术应用先进企业,形成良好的推广机制。

组织实施高效节能共性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利用关键技术研究示范项目1项。

市科技局

各项目承担单位

3

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行业节能技术中心和节能技术转移中心,深化节能创新型企业试点示范工作,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特色优势明显的节能服务企业。

建立1家市级行业节能技术中心。

市经委

相关企业

建筑节能推进工程

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65%设计标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比例不低于5%),全面建立政府机关办公楼和1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系统,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普遍开展,节约标准煤4万吨。

1

新建建筑节能:提高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拓展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范围,新建民用节能建筑600万平方米。

全面实施民用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积极推进实施65%设计标准。

市建设局

各县(市、区)政府

2

既有建筑节能:建立建筑节能改造标准体系,推广网络化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监测系统,高耗能公共建筑50%以上实施节能改造。

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2项。

市建设局、市事务局、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

3

推广应用再生能源:新建12层以下的建筑全部实施与建筑物统一的太阳能供热技术,小区广场照明灯等推广采用太阳能供电,太阳能应用实施面积50万平方米。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稳妥地推广水源、地源热泵技术,实施面积3万平方米。

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万平方米。

市建设局、市经委

各县(市、区)政府

交通运输节能推进工程

营运客货车辆运输单位能耗较2007年降低5%,节约标准煤1万吨。

1

陆上交通节能:实施车辆年检年审,淘汰落后车辆;实施大吨位厢式货车补助政策,全市货运车辆箱式化、专业化增加10%;建设城乡衔接枢纽工程,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到60%,每年整合完成城际班线1条,优先发展环保车辆和全承载式客运车辆,较2007年降低营运运输单位能耗5%。

货运车辆箱式化、重型化、专业化程度较2009年提高10%,车辆运输周转量能耗较2009年下降1%。整合完成城际班线1条。

市交通局

各县(市、区)政府

2

新技术节能:配置使用驾培模拟器8台,每年安排一批交通节能环保类科技研究和推广项目。

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节能示范项目1个,推广使用驾陪模拟器8台,安排1项节能环保课题。

市交通局

各县(市、区)政府

商业和民用节能推进工程

实现全市商业领域重点耗能单位能耗降低20%,节约标准煤5000吨。

1

加强能耗定额管理:对主要耗能单位实行定额和限额管理,加强能源监察和审计,对超额单位执行阶梯能源价格或强制节能改造。

对30家重点耗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对超限标准用能单位实行强制节能改造。

市贸粮局、市经委、市旅游局

各县(市、区)政府

2

推进商业建筑节能:推广使用变频空调等节能设备和技术,节能灯具使用率达95%以上(特殊用途除外)。对现有建筑能效系统设施改造。

加强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年耗电300kwh)以上重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金融服务场所等用能考核,商场宾馆节能灯具使用率达95%以上。实现重点商业企业单位能耗同比下降4%。

3

倡导节能型消费:引导零售企业采购和销售节能产品,促进企业生产节能产品、使用节能材料、采用节能生产工艺和流程。提高民用节能电器及节能灯普及率,城市居民小区照明节能灯普及率达到85%;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有偿率达到85%。

积极推进甲醇汽油试点工作,推广使用节油减排器,推广节能灯22万只,城市居民小区照明节能灯普及率达到85%;全面实施塑料包装有偿率达到85%。

市贸粮局、市经委、市工商局

公共机构节能推进工程

公共机构单位能耗降低20%,其中全市年耗电300万kwh以上的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

公共机构节约标准煤5000吨。

1

编制规划: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机构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

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教育、卫生、机关及事业、文化等系统分别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

市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局

各县(市、区)政府

2

加强能耗定额管理:制定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并严格执行,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

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开展能耗限额贯标对标活动,完成2005-2009年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公共机构单位能耗达到省相关行业能耗定额标准。

市事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

3

政府表率:建立节能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强制采购高效节能产品。确定不同种类政府公务用车油耗标准,并严格考核。

各县(市、区)政府机构发挥表率作用,强制、优先采购纳入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名录的产品。

市事务局、市财政局

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程

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程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至60吨以下,节约标准煤2万吨。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至60吨以下,节约标准煤2万吨。

1

原材料利用率: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60%以上,万块标砖能耗下降20%;推广散装水泥,发展预拌混凝土,水泥散装率50%以上,预拌混凝土供应量100万立方米,增加预拌干粉砂浆3万吨;实现木材节约代用,木材(原木)综合利用率80%以上。

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比例达55%,应用率达到60%;全市水泥散装率50%,水泥散装量950万吨,预拌混凝土100万立方米,预拌(干混)砂浆3万吨。木材(原木)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

市经委、市发改委、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政府

2

推进废弃资源再利用:拓展资源综合利用品种,引导资源综合利用向纵深发展,提高废弃物利用率。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我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

完成50家以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490万吨。

市经委

新建农村沼气工程1.5万立方米,年产沼气量1.6万立方米。

市农业局

启动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和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市发改委

开展《衢州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市环保局

3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工业、城市、农业节水示范工程,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规模以上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70%,改造城镇公共水厂供水管网,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小于14%;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推进重点灌区改造和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6以上。

万元工业增加值水量降低至60吨以下,改造城镇公共水厂供水管网,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全年完成渠道改造及防渗衬砌150公里,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6。

市经委、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

4

推进清洁生产:完成重点耗能和排污等10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持续审核,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高费方案和绿色企业创建工作。

完成15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市经委、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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