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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地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地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184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 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做好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毕节地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彤(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马 涛(行署副秘书长)

  倪小兵(地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索绍新(地区林业局局长)

  成 员:袁德琴(地区财政局局长)

  张政纲(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方星志(地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安顺才(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丽(地区农委主任)

  常 瑜(地区水利局局长)

  牛贵河(地区畜牧水产局局长)

  陈恒书(地区工业能源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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