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加强培训,配备必要的设备,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开展科研及成果应用。
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开展重点职业病防治科技攻关。以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的预防控制关键技术为突破口,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振动等防护技术为重点,加强粉尘、放射性物质、毒物、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防护和应急救援技术的研究及开发应用。
(五)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
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和网络。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培训,积极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把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范围,列为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内容,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发挥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健全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险待遇和标准。进一步探索工伤预防在职业病控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患职业病职工的康复工作,逐步完善适合我区区情的职业病预防、补偿和康复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防治工作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把职业病作为重大公共卫生疾病进行管理,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职业病防治工作,将职业病防治重要指标、主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要按照《
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和上级政府制定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制定本地区职业病防治规划,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具体措施。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代表组成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