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0年烟叶工作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20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抓好2010年全区烟叶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生产政策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烟叶发展规律,按照“打牢基础、突出特色、全面提升、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以扎实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为统领,以合同管理为主线,严控生产规模,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全面提升烟叶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收购烟叶176.65万担,亩产130~140公斤,上中等烟比例82%以上,等级合格率达80%。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68亿元,全区计划安排烟水配套工程面积10万亩,建成密集烤房3054座,配置农机具1405台(套),建设机耕路230公里。
(三)烟叶生产政策:
1、计划政策:2010年的生产计划,必须严格按照2009年的生产计划全额抵扣超产烟叶后的数量进行安排,不得超计划种植和收购。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计划资源,确保100%完成。
2、价格政策:2010年全区继续执行2009年国家制定的烟叶收购价格,价区、小等级价格维持不变。
3、生产投入补贴政策:烟叶生产投入补贴维持上年的比例不变,在投入方向适当调整。2009年每担30元肥料补贴改为新技术推广补贴。
二、严格控制总量,保持烟叶产业健康发展
(一)严格执行计划政策。2010年生产计划按照全额抵扣2009年超产烟叶后的数量进行安排。各县(市、区)要将抵扣后的计划层层分解到县、乡、村,并落实到农户。严格按照单产水平提高以后的实际生产水平约定种植面积,既要杜绝降低单产签订合同,又要防止层层加码扩大计划种植面积;抵顶计划不能简单化、平均化,要将有限的计划资源倾斜到烟叶生产最适宜区域、最适宜农户,同时要兼顾保护基本烟农的收入来源,维护好基本烟农的种烟利益。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2010年的严控规模政策和价格、价区、投入补贴不变等政策,要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凡签订合同的烟农要签订承诺书,严格按合同约定产量交售烟叶,严格按照规定的生产技术方案组织生产。对未签订合同但有种烟意向的农户,要加大劝导力度,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其改种其它作物,杜绝无计划、超计划种植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