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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0年烟叶工作的通知


  (三)强化烟叶合同管理。要以合同管理为主线抓好过程控制,规范合同签订程序,严格按照“烟农申请、资格审查、签订合同、录入上报、建立档案、张榜公示”程序,在烟叶移栽前与烟农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实行一户一签订的方式,建立合同管理档案,签订的合同必须及时发放到烟农手中,严禁由干部职工保管合同,坚决杜绝虚假合同和空合同。同时,要严格按合同约定面积发放肥料,禁止多发或少发;严格按合同组织移栽,按合同约定的面积核定移栽株数,严禁超合同、无合同移栽。

  (四)加强生产物资管理。要在逐户、逐项认真核实基础上,严格按照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的面积供应烟苗、兑现生产补贴、供应发放物资,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禁超范围、超标准供应物资。要建立物资供应台帐,做到账实相符、物资供应管理过程可追溯。

  (五)做好收购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合同收购、完善收购流程、规范收购行为。严格按合同组织烟叶收购,严禁超合同、无合同收购。要继续强化烟叶收购质量责任制、问责制和预警制执行力度,实现烟叶收购的规范、高效、高质量。

  三、努力拓宽烟区农民增收渠道,维护烟区社会稳定

  烟农是烟叶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烟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处理好烟叶计划与烟农种烟意愿、烟农增收与烟叶生产、烟叶产业与其他产业协调发展的关系,是拓宽烟区农民增收渠道、稳定烟区种烟队伍、促进烟区农民增收、保持烟区社会稳定的关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烟叶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一)通过发展现代烟草农业助农增收。随着现代烟草农业生产组织化、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在合理布局烟叶生产区域、选择生产主体的前提下,要通过大力发展现代烟草农业,对烟区农户进行组织培训,使其能按照技术标准要求生产出优质、特色的烟叶实现增收;对掌握技术技能但没有规划种烟的农户,要积极引导其进入烟叶生产的育苗、机耕、植保、采收、烘烤、运输等专业化服务组织,用技术技能服务烟叶生产,促进增收。

  (二)加快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国家对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步伐,合理搞好粮食、烤烟、油菜、马铃薯、蔬菜、茶叶、特色经果业、中药材等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种植规划布局,引导农民主动调整种植布局,正确选择增收致富门路,实施适度规模的多种经营,努力形成农民多元化增收格局。同时,要根据国家对农产品初加工的有关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增加烟区农民就业机会,拓宽增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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