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18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经行署同意,现将《毕节地区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毕节地区2009年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依据国家《
2009年农村改水改厕管理方案》、《200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技术方案》、《农村改厕管理办法》、《农村改厕技术规范》、《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规定,按照《贵州省卫生厅关于毕节地区修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实行一次性货币直补的请示的批复》(黔卫函〔2010〕4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部分 项目管理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政府组织、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示范推进的原则;以新农村建设和创建卫生乡(镇)、村为抓手,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步伐,提高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和农村居民饮水卫生安全水平,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有效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传播。
二、工作目标
(一)完成2万所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改建。
(二)完成省安排的农村改水工程的水质卫生监测任务。
三、任务分配
(一)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全区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2万所。其中毕节市1000所、大方县500所、黔西县5000所、金沙县10000所、织金县1000所、纳雍县1000所、威宁500所、赫章县1000所。各县(市)根据辖区内具体情况,并结合农村改厕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改厕任务调整分配到乡、镇,报地区卫生局备案。
(二)水质监测
根据水利部门提供的“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竣工名单,在8个县 (市)集中式供水工程进行水质卫生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