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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十有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有宣传。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国土资源所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及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要进村入户宣传,让广大的乡村基层干部、普通群众和中小学师生懂得基本的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年常规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特别是要在每年“地球日”、“土地日”、“防灾减灾日”针对群众和中小学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七)有预报。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要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在广播电视台中播出,并通过其他媒体、信息等手段将信息靠知到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八)有监测。组建县、乡镇、村三级监测机构。各乡镇组建地质灾害监测站,村(居)委会组建地质灾害监测组,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一步明确监测员和行政责任人,做到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对已发两卡的要有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
  (九)有手段。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并配备有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全县70个重点隐患点。要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张贴宣传画,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发生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警示信息。
  三、工作步骤
  完成此项工作时间为2010年9月至2010年11月,分四个阶段完成。
  (一)准备阶段(2010年9月10)
  1、成立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2、对照“十有县”建设标准,确定工作任务。
  (二)建设阶段(2010年9月11日-9月30日)
  认真对照“十有县”建设标准,完成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三)自查和申报资料编制阶段(2010年10月1日-10月25号)
  总结前阶段创建工作,按照“十有县”建设标准进行查漏补缺,编制申报“十有县”资料。
  (四)申报阶段2010年11月1日-11月30日
  上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申报资料,做好各项迎检验收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是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各乡镇要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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