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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十有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各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方案,明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努力创新,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更加完善、合理。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各乡镇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的力度和广度,使村、组干部及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力争做到人人了解掌握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等,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加快进度、确保质量。目前,我县对照“十有县”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因此,赶在11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立即行动,一刻不能松懈。同时,在实施各项工作中,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铺开,不留盲点,遇到疑难问题及时研究决定。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位置、规模、威胁对象和应急措施等情况。重大隐患点安装的监测设备必须定期观测,定期维护。各隐患点设置的警示标牌要求做到醒目、耐用和通俗易懂。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点多面广,工作繁杂,必须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力争做到验收一次性通过。

  附件:
  印江自治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王继承(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 杰(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如禹(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严 政(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胡建国(自治县安监局局长)
  叶向能(自治县发改局局长)
  任明煌(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滕建国(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田建春(自治县供电局局长)
  田 勇(自治县乡企局局长)
  冉菊华(自治县气象局局长)
  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田 刚(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
  田仁权(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仲明(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张阳红(自治县旅游局局长)
  秦义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严 恬(自治县经贸局局长)
  田维刚(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田 波(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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