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2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建设全市农村村级社会事业公共设施,有效整合资源,扎实推进我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农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研究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长效机制,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局长、体育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副局长、体育局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副局长饶永恒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市人民政府。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问题,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推进全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