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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潘育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石光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盛怀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陈群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秦 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杨进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炳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培端  市国税局副局长

  覃东汉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苏 俊  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履行职责,按时完成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卢 洲  市林业局副局长

  副主任:田永江  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成 员:田伟宏  市林业局国有林场站站长

  覃学章  市林业局国有林场站副站长

  黄莉云  市林业局国有林场工程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掌握项目进度,定时反馈信息,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和工作动态。办公地点设在市林业局国有林场站,电话: 2284235,传真:2875298。

  四、范围界定

  按照林计发〔2009〕135号文件的规定,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范围主要包括:泥草房、木板房、石坯房、土坯房、板加泥、干打垒等简易房屋;符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C、D等级的危房;建房年限超过30年以上的房屋;基本功能不健全的房屋。纳入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范围的对象为国有林场职工(含离退休)。

  五、改造方式和相关政策

  (一)改造方式。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国有林场的实际,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方式以原址重建为主,异地新建和翻新加固为辅,尽量集中规划和建设居住小区。

  (二)相关政策。

  1.关于户型。按照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关要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原则上以小户型为主,并配备厨房、卫生间等常用的功能设施,满足国有林场职工基本使用需要。各县(市、区)应结合当地居民平均居住水平、受益对象人员结构等参照公租房、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合理确定户型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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