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小组。
组 长:潘育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石光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盛怀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陈群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秦 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杨进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炳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培端 市国税局副局长
覃东汉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苏 俊 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履行职责,按时完成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卢 洲 市林业局副局长
副主任:田永江 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成 员:田伟宏 市林业局国有林场站站长
覃学章 市林业局国有林场站副站长
黄莉云 市林业局国有林场工程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掌握项目进度,定时反馈信息,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和工作动态。办公地点设在市林业局国有林场站,电话: 2284235,传真:2875298。
四、范围界定
按照林计发〔2009〕135号文件的规定,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范围主要包括:泥草房、木板房、石坯房、土坯房、板加泥、干打垒等简易房屋;符合《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C、D等级的危房;建房年限超过30年以上的房屋;基本功能不健全的房屋。纳入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范围的对象为国有林场职工(含离退休)。
五、改造方式和相关政策
(一)改造方式。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国有林场的实际,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方式以原址重建为主,异地新建和翻新加固为辅,尽量集中规划和建设居住小区。
(二)相关政策。
1.关于户型。按照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关要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原则上以小户型为主,并配备厨房、卫生间等常用的功能设施,满足国有林场职工基本使用需要。各县(市、区)应结合当地居民平均居住水平、受益对象人员结构等参照公租房、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合理确定户型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