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导人员组成。
由县(市、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组织当地政府、卫生、教育、药监等部门领导参与;卫生部门设立督导联络员,负责技术支持工作。
(二)督导方式和方法。
1.方式:市级应向所辖的下一级派驻定点督导员。县级也须选派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保证每个乡(街道)至少有一组由县级人员组成的小组进行督导。另外,市、县级还应成立巡回督导组,对工作薄弱地区加强督导。
2.方法:通过现场观察、询问、主动调查和听取当地工作情况汇报等,全面了解当地强化免疫工作情况。
(三)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填写《2010年广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前期督导表》(表9)、《2010年广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现场督导表》(表10)。
前期准备阶段的督导重点包括基层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动员、经费保障、宣传、培训、应种儿童摸底登记、物资和接种的准备情况等。
现场实施阶段的督导重点包括麻疹强化免疫现场的组织情况、接种操作、安全注射、接种人员资质、现场不良反应处置、家长知晓率等情况。
后期评估阶段的督导重点为接种率快速评估,资料整理、汇总、上报,剩余疫苗处理等情况。
(四)督导反馈。
各级督导组应在督导活动过程中,及时将督导结果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解决。
督导组每天督导结束后应汇总当天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同时,将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经验向本级督导的组织单位进行通报,督导组织单位及时收集各督导组信息,并将各组信息和问题进行归纳和分析,对于可能发生的共性问题再及时反馈至现场各督导组,以便在后续督导过程中予以关注与解决。
八、评估
(一)摸底阶段评估。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前,各级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进行评估,进行家长知晓率调查。目标儿童摸底调查质量评价可参考以下指标:
1.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当地人口管理部门掌握的同年龄组儿童数。
2.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
3.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既往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同队列应种数。
4.群众知晓率、接种通知单发放率在现场接种开始前不低于95%。随机选择1个乡镇、1个城区、1个市场,各调查5名适龄儿童家长,进行知晓率快速调查,若5名家长均了解强化免疫时间和目标人群,可认为知晓率尚可。
以上指标均符合要求,可认为摸底质量较好。有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分析原因,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补摸、补登工作;有二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开展摸底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