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试行)


  考评时,如企业的实际情况在评定要素和内容中有缺项,缺少的评定要素和内容项目的得分,按缺少的评定要素和项目标准分值的90%计分。

  第五条 标准化企业评定的自评、申请:

  (一)企业应成立自评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标准化自评工作。自评小组应由分管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的代表组成,原则上不少于6人。自评小组应结合本单位标准化运行情况,依据《评定标准》逐项进行自评,编制并完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1)。

  (二)企业自评合格后应填写《广东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企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按其申报的标准化评定等级向经认定的一级或二级考评机构提交申请表和有关申请考评资料(申请考评资料清单见附件3)进行复评。

  第六条 标准化企业评定的考评、公告:

  (一)经认定的一级或二级考评机构在接到企业的申请表和有关申请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初审,资料初审通过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考评并出具《广东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考评报告》(以下简称《考评报告》(一级达标企业考评报告格式见附件4,二级达标企业考评报告格式见附件5))。

  (二)考评机构应制定标准化考评工作计划,对到企业现场进行考评的日程作出安排,并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企业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和县(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申请考评的企业。

  (三)考评机构应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考核评分。主要对企业自评报告、现场提交资料进行核实;对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等进行现场检查;对重点岗位和人员执行责任制和制度情况、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知识等进行现场考问。

  现场检查和现场考问采用抽查的方式:

  (1)现场检查的设备设施的比例为企业设备设施实际拥有数量的10%以上。企业设备设施实际拥有数量少于20台(套)的,应对全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2)现场考核的生产作业岗位数的比例为企业实际设置生产作业岗位数的10%以上,且不少于25个;企业实际设置生产作业岗位数少于25个的,应全部进行考核。

  (四)考评人员应正确填写考核记录和评分,对负责考评的要素项目签名确认。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