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扎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健全责任查处机制。对春季防火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要迅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及时查明火灾原因,分清责任,依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消防宣传“五进”作用,重点深入大型批发市场及周边社区,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活动;要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通过消防专版专栏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报道;要组织对重要职位和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各单位对全体员工进行岗位消防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特别是要对小作坊、小旅店、小饭店等七小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全体员工进行火场逃生演练,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
五、积极协调、联合行动,抓好森林、农村防火工作
目前正值春季火灾高发时期,风大物燥、农村生活用火、烧荒备耕频繁,上坟、祭祀用火增加,极易引发连营大火。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突出抓好春季农村和森林防火工作,严防“火烧连营”和“家火上山、山火进村进城”情况的发生。各乡镇政府要组织、指导村民合理堆放柴草垛,拆除违章建筑,打通消防通道,消除容易引发连营火灾的各类隐患;强化对进山作业、垦荒、放牧以及外来流动人员的检查和控制,尤其要加强对野外烧香点烛、焚烧纸钱等民俗活动的管理,切实把农村消防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安全无事故。
六、加强战备、快速反应,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要立足于“打大战、打恶战”,深入研究春季火灾的规律和特点,努力提高灭火指挥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要从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开展辖区“六熟悉”、制定修订预案、组织实战演练、强化战勤保障、加强多种形式消防业务指导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易燃建筑密集区、露天堆场以及大风天、缺水条件等异常天气、异常情况下的灭火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按照“五个第一”的要求,落实各项灭火救援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森林专业消防队和公安消防部队要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对在林区及周边地区发生的火灾,要密切配合,确保林区及邻近的文物古建筑、居民住宅、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目标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