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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浙东古运河绍兴段2010年整治工作任务的通知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集团
  3.农业污染治理。制定古运河沿岸农业污染三年治理计划,明确农业污染治理的内容及期限。建立沿河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古运河沿河两侧5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沿河50-500米范围内为限养区。建立古运河水面养殖限养制度,划定古运河水面及周边河流100米范围内为水面养殖限养区。完成沿河禁(限)养区情况调查,提出沿河禁(限)养区内养殖清理和排泄物治理计划。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有关县(市、区)
  二、河道整治
  1.清污物。开展河道清淤,解决内源污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三年完成的目标,编制完成古运河(绍兴段)三年清淤实施计划,明确河道分段清淤的界限、工程量及完成时间。今年绍兴县要启动古运河萧山至东浦段15.8公里的河道清淤工作,至年底完成清淤20万方;市农业局要启动古运河皋埠国有渔场段河道清淤工作;上虞市要启动古运河陶堰至曹娥段河道清淤工作。组织开展沿岸垃圾清理工作,全面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的现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河道清草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按照“长效管理、科学清草、提高效率”的要求,积极引进机械化打捞设施,提高保洁效率,同时要探索和研究水草等漂浮物上岸后集中统一处置的课题,解决出路难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绍兴经济开发区、镜湖新区、有关县(市、区)
  2.修河墈。全面调查古运河沿线坍塌和破败河墈、纤道、古桥等情况,按原真性要求完成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明确修复内容和完成时间。今年要完成古运河塘下赵段、市区险情地段923米河墈的修复工作。绍兴县在古纤道景点建设的同时要做好河墈的修复。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水利局、有关县(市、区)
  3.植绿化。编制完成古运河沿线三年绿化规划,明确绿化布置的内容和完成时间。今年要启动上虞古运河和新运河重叠段9.8公里、两侧宽各3米、计58800平方米和越城区皋埠镇段单侧长1.2公里、宽7米、计8400平方米的绿化种植工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有关县(市、区)
  4.抬桥梁。全面调查古运河沿线桥梁,按游船通航要求(梁底标高不低于黄海高程7.10米)编制桥梁改建或重建计划。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有关县(市、区)
  三、文物保护
  结合大运河申遗,做好古运河沿线文物古迹资源的调查整理工作,编制完成保护规划,对重要景点和文物开展抢救性保护。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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