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关于报送2011年度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
(新经信法规函[2010]510号)
自治区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委机关各处室(局、办):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度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0】203号)要求,现就报送2011年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重点
重点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分类
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类别分为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和由政府发布的规章。
两类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拟出台项目;二是拟调研论证项目;三是拟进行立法后评估项目(即拟修订项目)。
三、立法计划项目建议报送要求
(一)报送立法计划项目建议时应当标明类别和形式。其中列入2011年出台项目原则上应当从上一年度立法计划的论证项目和立法后评估项目中筛选;新提出的项目,应当列入拟调研论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