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黄南州中心支行关于加快推进全州农牧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10〕7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人民银行黄南州中心支行《关于加快推进全州农牧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实施意见》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州农牧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实施意见
(人民银行黄南州中心支行 二○一○年九月)
为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我州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水平,推动全州城乡金融协调发展,促进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根据《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关于加快推进农牧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0〕161号)精神,现结合我州实际,就加快推进全州农牧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提升农牧区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开展农牧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必须在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扣农牧区发展、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的主线开展;必须在坚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我州农村牧区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方式;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推动农牧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机制:按照“周密部署、协调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主要涉农金融机构为创新主体,其它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积极参与,政府和经济金融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科学整合金融信贷资源,突出重点领域,辅以必要的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农牧区金融创新的决策支持系统和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创造一批适合我州农牧区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从而满足农牧区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让农牧区和农牧民得到更实惠、更便捷的金融服务。
二、结合实际,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一)延伸金融在文化产业领域的触角。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精神,要将发展热贡文化产业作为我州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鼓励各金融机构紧紧抓住国家拉动内需的有利时机,重点加大对“一区、九品、十大工程”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结合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建立热贡文化企业资产评估体系、信用评级体系和金融服务考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根据热贡文化产业项目资金需求和现金流分布,确定合理贷款期限和利率;引导金融机构探索联保联贷、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二是各金融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设立专门的服务部门,通过推出信贷、债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相融合的一揽子服务,主动向热贡文化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农牧区银行卡刷卡环境,提高保险服务水平,有效分散热贡文化产业项目运作风险,促进农牧区文化市场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