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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河池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韦善群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魏运芳、黄世枝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韦举元、韦荣欢、龙道立、刘汉祥。联系电话:0778-2111332、2293932、2289966。

  二、主要目标

  (一)完成市级和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市、县、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责任。

  (三)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地质灾害隐患。

  (四)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汛期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

  (五)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水文气象预报预警,提高成功预报率。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大检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分别在汛期前和汛期期间,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掌握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的现状、分布和发育特征,要把开展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分别于4月25日、5月25日前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国土资源局。市人民政府将于4月底和6月上旬分别组织两次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查检查活动。

  (二)加强部门协作,着力抓好雨情、水情的测报

  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市气象局、水利局、广西水文水资源河池分局、广西河池地质环境监测站等部门要加强与市国土资源局的协作,认真做好雨情、水情的预测工作,尤其要提高基层气象、水利部门的预测预报能力,及时作出强降雨和洪水预报,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遇紧急情况要以最快速度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区(隐患点)的群众,为防御和减少地质灾害创造有利条件。

  (三)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和指导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监测,特别是对地质灾害高发区、危险区的实时监测。要充分发挥广西河池地质环境监测站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测和技术指导作用,通过监测、会商,确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域,标明危险等级,发布预警通告。要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确保汛期联络畅通,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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