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10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0〕43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圆满完成中央和省下达我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落实我市2010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市工作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怀着深厚的感情,切实把军转干部安排好、使用好、服务好。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军转安置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细致地做好军转安置各项工作。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协作配合,严肃工作纪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今年的军转安置任务顺利完成。
二、全面完成市里下达的安置计划
今年,中央和省下达我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1011名,其中计划分配922名,自主择业26名,随调家属63名。我市将继续采取“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积分选岗、保底安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克服困难,充分挖掘潜力,拓宽安置渠道,确保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市里下达的安置计划。
三、认真落实军转安置各项政策
要根据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文件(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解决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工作分配、职务安排、岗前培训、工资福利待遇、家属子女安置等问题。对师团职干部,要继续进行重点安置。对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因公因战致残,长期在边防、海岛、高原等特别艰苦地区工作,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军转干部,要优先接收、妥善安置。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要认真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解决好退役金发放与调整、社会保障以及就业指导等方面的问题。
今年,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市里将对安置进度、安置计划和安置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参加双向选择洽谈会的单位,将进行指令性分配;对不接收、不落实安置计划的单位,要追究第一责任人和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