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认真安排好企业和农牧业生产。完善对困难企业的扶持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继续做好秋粮收购和农产品市场调控,加强越冬农作物管理和春耕备耕,组织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加强对化肥、种子、生产工具等物资的监管和供应。要抓住农闲有利时间,加强对实用技术和相关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农牧民群众科学种养水平和竞技能力。
(四)要切实保障市场供应。要根据节日期间市场需求,积极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繁荣城乡市场。要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科学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市场供应充足,保持商品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串通定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五)要扎实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密切关注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重大动物疫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要进一步强化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各项防控措施,严控在社区、学校、交通工具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聚集性传播,做好对重症病例的诊治工作。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人员和物资准备,充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一线值班力量,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要,保证节日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报网络和通讯系统正常运行。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和进出口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集贸市场、超市、饭店、餐馆、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对供水单位执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情况的检查,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三、严厉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与广大人民群众同甘共苦。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收敛钱财。要严肃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
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维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牢记稳定是第一责任、是硬任务的要求,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选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维护藏区稳定预防和应急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深化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寺院管理的巩固提高工作,继续推动解决藏传佛教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继续推进宗教场所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全力以赴确保社会稳定大局持续巩固。要高度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破坏活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藏独”、“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以及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要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进“平安海南”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置群众聚集上访和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