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5、组建市城市管理局。将市市容管理局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职责、市市政公用局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的职责、市园林局城市绿化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城市管理局,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城市综合管理的责任。不再保留市市容管理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园林局。

  6、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将市交通局的职责、市港口管理局的职责、市市政公用局城市客运(含出租车行业)管理的职责,以及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航空运输产业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承担统筹城乡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责任。不再保留市交通局、市港口管理局。

  7、组建市农业委员会。将市农林局农业、林业、农机、畜牧兽医、蔬菜管理的职责和市政府农村经济办公室的职责、市政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市农业资源开发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农业委员会,挂市林业局的牌子。市农业委员会承担统筹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责任。不再保留市农林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办公室。不再保留市政府农村经济办公室、市政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蔬菜办公室牌子。

  8、组建市商务局。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资管理和开发区协调管理以外的职责、市商业贸易局的职责、市粮食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等部门有关生产性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服务外包业、会展业等各类服务业的发展引导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挂市粮食局牌子。市商务局承担推进内外贸融合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责任。不再保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商业贸易局、市粮食局。

  9、组建市旅游园林局。将市旅游局的职责、市园林局公园风景区规划及所属公园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旅游园林局。市旅游园林局承担统筹协调旅游资源整合、推进旅游业发展、旅游行业管理以及园林管理的责任。不再保留市旅游局。

  10、组建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资管理和开发区协调管理的职责、市口岸委员会的职责、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市政府联络服务办公室)联系商会和投资促进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等部门有关投资促进等职责,整合划入市投资促进委员会,挂市开发区协调管理办公室、市口岸办公室、市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市投资促进委员会承担统筹协调全市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口岸协调服务的责任。不再保留市口岸委员会牌子。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