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百色市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和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0〕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10年百色市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和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五日
2010年百色市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和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了解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消费和农村居民生活、生产等基本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更好地解决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制定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同时也为“十二五”规划的制订提供基础资料。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和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2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对象与范围
(一)2010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对象为百色市区12个社区和四塘镇居住在城镇区域范围内的常住户,不包括军营、学生公寓等非传统住宅中的人群。常住户是指已经居住或打算居住六个月以上的住户。
(二)2010年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对象为百色市各县(区) 农村常住户及常住人口。
二、抽样方法
(一)2010年百色市区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方法是在市区12个社区和四塘镇社马村(非城关镇)中进行,采取用随机等距方法抽选调查住宅。
(二)2010年百色市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是在12个县(区)的乡镇、村中进行,采取用随机等距方法抽选调查对象。
三、调查内容
(一)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
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住户基本情况,包括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口、住房、收支情况;二是住户成员基本情况,包括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如性别、年龄、职业、行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