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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定(2010)

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定
(2010年3月4日 三发〔2010〕1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夯实我市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继续确保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现作出以下决定。
  一、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激活民间投资
  (一)坚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项目责任通知的精神,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落实重点项目责任制,严格实行项目跟踪服务,确保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0亿元以上。(由各责任单位负责落实)
  (二)对接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修订和完善各项规划,加快策划和储备一批项目,力争得到中央、省级更多资金支持。(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三)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明确各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时间节点,确保项目建设用地。(由各镇政府、各区管委会牵头,会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等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四)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0年重大或重点推进项目中非政府投资项目,当年如期或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市财政以经市发改部门核定的当年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按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补贴。(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五)加强扶持和引导民间投资,完善投资发展环境,降低社会投资准入门槛,引导社会投资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环境保护等领域。(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规划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等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二、不断扩大消费需求
  (六)继续实施家电、摩托车、汽车下乡等政策,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加大消费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做大农村消费市场。(由市商务局、市农业局、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各镇政府、各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七)积极引进世界名牌商品代理商参与免税店经营。(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单位落实)
  三、积极扶持重点产业发展
  (八)积极推进旅游产品创新,对于企业利用旅游新产品进行促销,并在经营中取得良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评估认定后,给予财政奖励。(由市旅游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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