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下设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机构3个:特勤大队、河东大队、河西大队。特勤大队主要负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付的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河东大队、河西大队按管理权限负责辖区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派出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机构6个:海棠湾分局、崖城分局、田独大队、凤凰大队、天涯大队、育才大队。其主要职责为按管理权限负责辖区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人员编制
(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领导职数)。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名。
(二)分局和各大队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302名,其中:
1、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湾分局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工勤岗位2名。
2、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城分局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工勤岗位2名。
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田独大队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工勤岗位2名。
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凤凰大队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工勤岗位2名。
5、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大队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工勤岗位2名。
6、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育才大队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2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工勤岗位2名。
7、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特勤大队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40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3副,工勤岗位4名。
8、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河东大队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80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3副,工勤岗位6名。
9、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河西大队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8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3副,工勤岗位7名。
四、其他事项
(一)三亚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城市管理大队进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协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处理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事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城市管理大队按各自执法程序执法。
(二)各分局和大队按管理权限在属地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各辖区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行双重管理。人、财、物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在开展全市性综合执法整治时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接指挥调动。领导的考核任免须征求属地政府(管委会)意见。
(三)撤销三亚市海棠湾管理委员会内设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其编制及人员由市海棠湾管理委员会内部调整后报市编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