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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早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研究落实“早餐示范”工程销售网点设置。由“早餐示范”工程承办单位拟订经营摊点设置方案,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统筹规划,确定“早餐示范”工程供应摊点的设置。“早餐示范”工程实施后,如局部供应摊点需要变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组织开展早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清理整治与引导安置相结合的原则,由市建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乱摆乱卖的早餐摆卖点和摊档,为实施“早餐示范”工程创造良好环境。对清理范围内属于下岗职工或“4050”人员的原早餐摊点经营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经营企业协商,在符合企业招聘条件前提下,优先安排进入“早餐示范”工程工作。
  四、职责分工
  “早餐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早餐示范”工程实施的日常事务,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贯彻执行“早餐示范”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早餐示范”工程的监督管理。
  市商务局根据餐饮企业经营规范,负责指导督促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生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的要求规范经营;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扶持“早餐示范”工程经营企业的政策及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项目扶持资金。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早餐示范” 工程承办企业应享受扶持资金的申报。
  市建委负责牵头组织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部门和辖区政府对无证经营摆卖点和卫生条件差、设施简陋的早餐摊点进行清理;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承办企业提出的销售网点设置方案,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确定“早餐示范”工程网点设置,并核发相关的证照;落实“早餐示范”工程经营网点占道经营费的减免扶持政策。
  市卫生局负责指导督促“早餐示范”工程经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履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早餐市场的清理整顿。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早餐示范”工程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早餐市场的清理整顿。
  市工商局负责做好“早餐示范”工程经营企业的依法办证登记工作,对“早餐示范”工程经营企业及经营网点的经营活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早餐市场的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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