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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推进政务服务热线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推进政务服务热线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0〕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推进政务服务热线运行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北海市推进政务服务热线运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通自治区政务服务热线的通知》(桂政发〔2009〕207号)精神,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机构
  市政府成立政务服务热线运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市招商局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济研究中心、市监察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
  二、落实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通过市政务服务热线,向社会公众提供以下服务:
  1.全市各级政务服务项目内容及办理结果查询。
  2.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公开信息查询。
  3.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服务热线电话转接。
  4.受理行政效能投诉。
  5.其他政务服务的相关内容。
  (二)责任分工。
  1.各级和部门要及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服务热线服务所涉及到的信息内容,由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负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谁负责、谁提供、谁审核、谁保障”的原则,提供相关信息数据,数据变更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信息更新,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政务服务项目内容及办理结果内容(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系统)提供。
  (2)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提供)。包括机构设置、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服务及投诉电话、办事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等政府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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