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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0年冷冻行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岑英高  市安监局局长、市安委会副主任
  梁永才  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叶家发  市安监局副局长
  蒙海宁  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建贤  市国资委副主任
  刘忠广  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梁 田  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副主任
  傅文伟  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梁 兴  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陈振华  合浦县副县长
  陈学军  海城区副区长
  栗 红  银海区副区长
  洪伟东  铁山港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蒙海宁兼任,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主管部门相应成立“冷冻行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机构,组织开展本县(区)辖区、园区、下属的冷冻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冷冻企业(主要是用氨、氟里昂等为制冷介质,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来贮存输送氨、氟里昂的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场(厂)机动车辆等,重点是贮存、输送氨、氟里昂等介质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五、专项整治的工作时间安排
  (一)冷冻企业自查自纠(3月22日-4月31日)。
  各冷冻企业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开展全面的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包括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申请检验到期的特种设备、整改事故隐患等。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主管部门,督促本县(区)辖区、园区、下属冷冻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安全检查(5月1日-6月1日)。
  由市质监局牵头组织检查组,对全市冷冻企业的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摸清各企业的特种设备底数、级别和安全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提出整改要求并加强督察。对重大事故隐患还应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三)定期检验,安全状况评级(全年)。
  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等级进行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检验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书面告知使用单位整改。对确定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设备,要坚决予以报废,不准再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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