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西广电网络桂林分公司按商定的收购价格落实收购款项。
6.兑现经济补偿(每年12月底前落实)
按照核定的补偿额度,先由广西广电网络桂林分公司将补偿金额按时拨入市广电局指定帐户,再由市广电局兑现对投资方的经济补偿。
7.资产移交工作(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
采取增资扩股方式的,资产评估报告经核准后,将城区乡镇有线电视网络资产统一划归市广电局,再由市广电局作为出资方,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将网络资产注入广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整合的网络资产,由市广电局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收购方式进行整合的网络资产,由广西广电网络桂林分公司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四)人员过渡(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1. 申请填表工作(2010年10月20日前完成)
资产登记上报后,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在编从事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填写过渡申请表。
2.考核审查工作(2010年11月10日前完成)
经市广电局和广西广电网络桂林分公司联合考核,符合条件的方可随网络按程序过渡到广西广电网络桂林分公司。
3.移交录用工作(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
确定过渡人员,在网络资产评估报告经市财政局初审通过后,由劳动、编制等部门协调广电网络公司办理好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鉴于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安全性要求较强,桂林市五城区乡镇广电网络整合工作,必须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采取行政推动的方法进行。成立桂林市城区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丽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罗建章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建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滨 市广电局局长
赵仲华 市发改委主任
钟 麟 市财政局局长
谭兴元 市编办主任
黄 山 广西广电网络桂林分公司总经理
成 员:眭铂生 象山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杨玉霜 秀峰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李玉清 叠彩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王 芳 高新区工委副书记、七星区委常委、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