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荣军 市漓管局副局长
李荣安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成 员:刘炜明 市工商局常务副局长
经翠艳 灵川县副县长
孙桂春 兴安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自军 阳朔县副县长
唐 文 平乐县副县长
孟 璇 荔浦县副县长
易立林 象山区副区长
王树华 秀峰区副区长
郑建国 叠彩区副区长
钟 洪 七星区常务副区长
莫若林 雁山区委常委、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综合整治漓江地笼全面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渔政站站长宛玉剑同志兼任。
四、责任单位及区域
市漓管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为行动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抽调部分人员配合市渔政站查处非法制造、销售地笼的窝点,从源头上遏制非法捕鱼行为。沿江县、区分江段、分辖区综合整治漓江水域及支流地笼违法捕捞行为。此外,市漓管局、市渔政站各抽调5名执法人员分别到五个城区协助整治工作。各有关县、区责任区域如下:
灵川县:负责整治漓江灵川镇至叠彩区大河乡江段(含甘棠江)、大圩至草坪江段;
兴安县:负责整治漓江上游兴安辖区江段;
阳朔县:负责整治漓江阳堤至阳朔县城江段;
平乐县:负责整治漓江下游平乐辖区江段;
荔浦县:负责整治本辖区地笼生产窝点。
象山区:负责整治漓江象山区管辖的江段及支流宁远河;
秀峰区:负责整治支流桃花江;
叠彩区:负责整治漓江叠彩区管辖的江段;
七星区:负责整治漓江七星区管辖的江段及支流小东江;
雁山区:负责整治漓江铁路桥至磨盘山大桥、草坪至阳堤江段及支流相思江和良丰河;
五、行动安排
行动时间从2010年9月15日至31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精心组织,统筹安排。2010年9月15日,由市政府李绍政副秘书长召开有关县、区、市直单位负责人碰头会,协调有关工作,制定整治计划和整治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让所有参加单位认识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强调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整个行动安全顺利。
第二阶段:联合执法,重点查处。2010年9月15日至9月25日为重点整治阶段。主要任务:1、各相关县、区按划分的任务依法严厉整治、打击漓江各江段及支流地笼捕捞等违法行为;2、市公安、工商部门配合市渔政站依法查处全市范围内制造、销售地笼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