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桂林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市政函〔2007〕38号)
7.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发〔2007〕90号);
8.国家环境保护部《“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环发〔2007〕183号)。
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区“十一五”前三年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桂政办电〔2009〕124号)
1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广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桂政办电〔2010〕4号)
二、2009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预计
(一)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预计
2009年我市列入自治区重点减排项目4项,预计减排量2492吨(污水处理厂3个,减排量1032吨;治理工程1个,减排量1460吨)。
我市2008年COD排放量为42446吨,2009年预测新增量3287吨,自治区计划减排量为2492吨,目前,我市预计能完成减排量1460吨(兴安县、荔浦县、临桂县的污水处理厂由于处理方式、进水量、进水浓度等因素影响,暂不计减排量),预计2009年COD排放量为44273吨,未超过市政府下达的44800吨控制目标(自治区未下达我市2009年COD控制目标)。
(二)二氧化硫排放量预计
2009年我市列入自治区重点减排项目2项,预计减排量14吨(2个结转的结构调整项目,减排量14吨)。
我市2008年SO2排放量为43770吨,2009年预测新增量2168吨,减排量14吨,预计2009年SO2排放量为45924吨,未超过自治区下达的64600吨控制目标。
三、2010年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一)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预测
2010年我市按GDP增长12%,工业COD排放强度按2005年排放强度11.28吨/亿元,监测与监察系数取1.6进行测算,预计2010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930吨。按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8‰,城镇化率40.20%计算,预计2010年全市新增城镇常住人口9.90万人,人均化学需氧量产生系数67克/人.日进行测算,预计2010年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2420吨。
2010年,全市工业和生活COD新增排放量共计3350吨。
(二)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预测
2010年全社会耗煤量按5%增长率计算。预计火电发电行业新增7万吨煤,用平均含硫率2.5%、平均脱硫率85%、“三同时”执行率85%进行测算,火力发电行业SO2新增排放量497吨。非电行业新增23万吨煤,按非电排放强度0.0091(SO2万吨/万吨煤)进行测算,非火力发电行业SO2新增排放量2093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