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范围包括坝体、坝址区、溢洪道、输(泄)水涵(管、洞)、以及近坝岸坡和水体、水质等。
2.2 巡查项目和内容
⑴ 巡查项目和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⑵ 坝体:主要检查有无渗漏、裂缝、塌坑、凹陷、隆起、蚁害及动物洞穴;近坝水面有无冒泡、漩涡等异常现象等。
⑶ 坝址区:主要检查有无渗漏、塌坑、凹陷、隆起等现象。
⑷ 溢洪道:主要检查有无堵塞、岸坡及边墙是否稳定、溢洪时是否会冲刷坝体及下游坝脚等。
⑸ 输、泄水涵(管、洞):主要检查进、出口有无渗漏、启闭设施有无锈蚀、弯曲、操作是否灵活,管(洞)身有无断裂、损坏及渗漏等情况。
⑹ 近坝岸坡:主要检查有无崩塌及滑坡等迹象。
⑺ 作为饮用水水源的山塘巡查还包括以下内容:观察山塘水生物、水源浊度以及嗅觉等感官性状,关注水体、水质,以防范危及饮水安全的事件发生。
⑻ 检查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整、清晰。
2.3 山塘水位观测
巡查时,应观测山塘水位尺读数(换算成山塘水位);溢洪道泄洪时,应同时观测溢洪道水位尺的水深读数;记录观测的时间(年,月,日,时)和天气情况(晴,阴,雨)。注意天气预报情况,记录降雨前与降雨结束后的山塘水位情况。
尚未设置水位尺的山塘应按《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则(试行)》的规定尽快设置水位尺。
3 巡视检查方法和要求
3.1巡视检查的一般方法
巡视检查的一般方法通常是用眼看、耳听、脚踩、手摸和鼻闻等直观方法。
⑴ 眼看:察看迎水面大坝附近水面有否旋涡;迎水面护坡块石有否移动、凹陷或突鼓;防浪墙、坝顶有否出现新的裂缝或原存在的裂缝有无变化;坝顶有否塌坑;背水坡坝面、坝脚及附近范围内有否出现渗漏突鼓现象,尤其对长有喜水性草类的地方要仔细检查,判断渗漏水的浑浊变化;大坝附近及溢洪道两侧山体岩石有否错动或出现新裂缝;山塘水生物、水源浊度等。
⑵ 耳听:耳听有否出现不正常水流声。
⑶ 脚踩:检查坝坡、坝脚是否出现土质松软或潮湿甚至渗水。
⑷ 手摸:当眼看、耳听、脚踩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则进一步用手作临时性检查;对长有杂草的渗漏外逸区,则用手感测试水温是否异常;或辅以钢卷尺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异常现象进行检查量测,例如裂缝宽度和长度、凹坑大小等。
⑸ 鼻闻:山塘水是否有异常气味,作为水质巡查的一种辅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