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好干部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定落实年度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考计划,及时做好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录用、考核、职务晋升、培训、奖励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公共行政管理能力专题培训,开展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宣誓活动。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二、以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目标,不断深化行政事业体制改革
强化厅行政机构、事业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的落实,统筹考虑事业机构调整以及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等问题,基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机构改革目标。
1、推进实施行政机构改革。贯彻落实《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关于厅机关处室和部分事业单位职责分工的意见》、《厅机关处室和部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理顺职责关系,划分界定事权,建立高效、顺畅的水行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行政机构改革后续工作,修订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工作人员《职位说明书》,开展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轮岗交流,做到事有人办,人有事办,职责明确到岗、到人。调整、任命厅机关处室领导干部,清理、调整厅议事协调机构。
2、积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适应水利发展新形势,研究厅属事业单位的职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加强与省编委办等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反映我厅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情况,积极争取支持。结合机构改革,统筹考虑有关事业机构的更名、升格、参公和编制调整等问题。以加强监管、规范运行为主线,协同开展厅属单位下属企业管理调研。
3、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养老保险制度政策。拟订《厅属事业单位管理办法》,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公开招聘、收入分配等配套管理办法,规范事业单位管理。
三、以“持证上岗”为抓手,大力推进水利队伍能力建设
以编制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为契机,把水利队伍能力建设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利信息化建设、水利管理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成为提高水利管理能力的四大手段之一,不断提高水利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