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要求做好水资源百亿保障工程和海塘加固工程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浙水财〔2010〕3号)
各有关市、县水利(水电、水务)局,各有关建设单位:
根据省审计厅2010年审计工作计划,省审计厅将于今年2月起对全省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和海塘配套加固工程专项资金开展审计调查工作。为确保审计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要求各有关单位在审计调查组进点以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做好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资料整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项目报、批文件;(项建书、可研报告、安全鉴定书、初步设计批复,上级批准下达的计划等文件);
(二)工程建设资料(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质监、监理、环保、检测试验报告,年度施工计划以及开、竣工等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财务会计资料(会计账册、凭证、报表,经济合同,审计机关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等);
(四)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资料。
以上文件资料的整理要尽可能做到完整、有序。
二、认真做好审前自查工作,自查的重点包括:
(一)基本建设程序及项目建设计划(概算)执行情况;
(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工程建设质量、建设进度及建后管护工作等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方面
1、项目财务是否严格按照《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管理;
2、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资金到位特别是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4、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别情况及时整改处理。
三、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和海塘配套加固工程项目的审计调查工作涉及面广,审计调查所需时间会相对较长,请各单位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审计组进驻后,为便于沟通,要指定熟悉情况的同志,专人负责与审计组的联络,积极配合确保审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