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10〕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工信局联合制定的《濮阳市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濮阳市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
(市发改委 市统计局 市工信局)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濮政〔2010〕5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加强节能目标责任管理,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和“十一五”期间下降20%的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范围
市重点监测全市和各县(区)的节能目标进展情况以及火力发电、玻璃、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情况。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对节能目标进展情况以及重点耗能企业(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能源消费情况,实施监测预警。
二、重点监测指标
(一)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及其降低率;
(二)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及其降低率;
(三)单位生产总值电耗及其降低率,全社会、工业行业电力消费量及其增长速度;
(四)火力发电、玻璃、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及增长速度、主要耗能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三、预警调控分级
根据重点监测指标分析结果和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三级:
Ⅲ级(黄色预警):县(区)“十一五”前四年节能目标完成进度不足80%且今年以来累计用电量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县(区)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县(区)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和能耗比重同比上升。
Ⅱ级(橙色预警):县(区)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未达到年度节能目标进度(上半年目标进度为50%,前三季度目标进度为75%);第三季度预考核时,县(区)节能指标进展缓慢、有可能完不成年度和“十一五”节能目标。